经营书报店文具店正常收入应有几多?

2010年11月23日 作者:Melody M

参考税局的数据,被归纳为零售贸易的生意共有39项,今期我们先看一看以下7门生意:
(1)书店(BookRetailing)
(2)书报店(Newsagents)
(3)礼品店
(4)裱画廊
(5)文具店
(6)艺廊
(7)影音店

书报店——50万元以下属低收入
在上述7门生意中,税局把书报店的收入门坎定得最高,“低收入”店铺的全年收入范围介乎150,000至500,000元;年收入达1,000,000元以上,才算是“高收入”店铺。
书报店除了出售报章和杂志,还会售卖贺卡、彩票和文具,甚至会提供报刊派送服务。经营这门生意,产品和服务成本占收入的比率相对较高,由68%至82%不等;收入越高,相关成本所占比率也越高。
反之,工资和租金成本占收入的比率较低。以“低收入”店铺为例,工资占0至6%,而租金占4%至8%。在“低”、 “中”、  “高”这3个组别中,这两项成本占收入对基准均不超过一成。
书店与书报店又有何不同呢?书店主要是出售小说类和非小说类书籍、课本、儿童书籍、商业书籍和参考书等,还可能会兼售影音产品和少量文具。税局对“低收入”书店定出的全年收入指标为75,000至250,000元,刚好是书报店的一半。“高收入”范围介乎750,000至3,000,000元。书店的最大成本部份也是产品和服务,占收入比率由44%至65%不等。工资占收入比率在一成半之内。
至于礼品店、文具店和艺廊的收入起步点同为75,000元,而“高收入”的上限范围是2,000,000元。艺廊的产品和服务成本占收入的比率,在“低”、“中”、“高”三个组别中差不多,介乎44%至59%。文具店的产品与服务成本对比基准由47%起步,至“高收入”店铺的65%。
礼品店生意方面,年收入介乎150,000至600,000元的“中收入”店铺中,其产品与服务成本占收入比率,高于“低收入”和“高收入”店铺,为50%至58%。
在礼品店、文具店和艺廊这3项生意里,又以礼品店的租金占收入比率较高,约为一至两成。

裱画廊一一工资占成本比重较高
影音店的业务主要是出售唱碟、电影和电视节目光盘等,部份店铺还会售卖一些多媒体游戏。年收入300,000元以下,在税局中目中只算是“低收入”店铺,而业界的产品和服务成本占收入比率由46%至72%不等。此对比基准不适用于大型的百货公司、家电零售商和多媒体游戏零售商。
以产品和服务成本占收入比率而论,在上述7类生意中,以裱画廊的相关对比基准最低,兼最“稳定”,“低”、“中”、“高”3个组别均为30%至38%。反之,该门生意的工资占收入比率较高,在“高收入”店铺中可达到21%至29%。
一般来说,经营上述7门零售生意的店铺,收入越高的话,工资所占比率会越高,反之租金所占比率会下降。
提醒一众小企业老板,如果申报的收入等数据与税局的对比基准有出入,可能会引起税局的关注。
查询更多数据,可以浏览税局网页:www.ato.gov.au/businesses/pathway.asp?pc=001/003/102&c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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