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将对公民入籍规则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包括将会给予移民部长 Scott Morrison新的权力,使其能够对行政上诉仲裁庭(AAT) 的结果作出决定。
移民部长 Scott Morrison的代言人Paul Fletcher 说,“我很担心行政上诉仲裁庭(AAT)作出的很多决定是不符合公民入籍政策的”。这包括近期AAT认为是符合公民入籍标准、具有良好品行的申请者,其实有一些是儿童性侵者、杀人犯、走私犯、家庭暴力罪犯。
新政策将赋予移民部长 Scott Morrison可以撤销那些以欺诈或误导方式入籍的人的澳洲国籍。
另外Mr Fletcher 表示,法案将会进一步规定,入籍申请者将需要在澳洲待满足够的时间,“申请入籍者要和澳洲有联系,而非仅和某位澳洲人有联系”。
Mr Fletcher宣称新政策将会增强澳洲入籍政策的公平和透明。
【小科普】
当前澳洲入籍政策对于居住时间的要求为:
入籍前 4 年内要在澳洲累计住满 3 年,同时在入籍申请前至少已经获得1 年内在澳大利亚至少呆满9个月,并且在申请前的4年当中,至少在最后的 12 个月要以永居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但是允许这12 个月中有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离境时间。
申请入籍主要有三个步骤:申请、面谈和入籍仪式,整个过程一般需要 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