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澳洲投资生意?

2010年7月11日 作者:Melody M

在资本进出方面,澳洲是资本净输入国。在外资政策上,澳洲鼓励外资的进入,但一直保留着外资审查体制。该体制对一些敏感行业和投资金额巨大的外资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和“预先审批”。97年以后,澳洲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审批手续,加大了吸引外资的力度,其目标是使澳洲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和“精品加工中心”。

对于能给澳洲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外资项目,在有限的、特殊的情况下,澳大利亚投资局将协助提供投资鼓励措施。鼓励措施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让和基础设施服务。此类措施必须逐案审批,所要求的条件非常严格。

澳大利亚从70年代初开始实施外资审批政策。近年来,其逐步放宽了对外资审批的要求。特别是1999年,澳洲“特别工作组”重审了影响商业成本的法规体系后,澳洲政府对外资审批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批项目的投资金额下限,以减轻外资申报的义务,降低商业成本,吸引外资投入。

为了确保外国投资项目符合公众利益,并督促外国公司在澳洲树立良好的“公司市民”形象,澳洲政府对外资项目设立审查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或敏感行业的外资投入进行预先审批。法律授予政府权力,可以拒绝批准违背国家利益的外资项目。对大多数行业而言,小金额的投资免予申报。大金额的项目经申报后将获得批准,除非其违背澳洲国家利益。

购买澳大利亚现有企业的股份、资产达5000万澳元以上的项目,或在澳洲新建企业投资达1000万澳元以上的项目,均须申报。 对上述大型项目,澳洲政府将登记,通常情况下予以批准。投资金额在1亿澳元以上的项目,政府将全面审查后批准,除非该项目有违国家利益。

购外国母公司,其在澳洲资产超过5000万澳元的,或在澳洲资产超过母公司全球资产一半以上的项目可以自愿申报。如未进行申报,澳洲政府认定项目违背国家利益,可以要求投资者出让所购资产。

外国政府及机构在澳洲投资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须申报;对部分项目的批准,政府将附带一些条件。此类条件多数是房地产项目的期限以及环保要求。对敏感行业的投资,澳洲政府规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性条件,主要涉及房地产、航空、机场、电讯、金融、银行、传媒和旅游业等。

(2)澳洲的外资促进政策

对于能给澳洲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外资项目,在有限的、特殊的情况下,投资局将协助提供投资鼓励措施。鼓励措施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让和基础设施服务。此类措施必须逐案审批。所要求的条件非常严格,包括:1、如果没有鼓励措施,项目投资地不会选择在澳大利亚;2、投资将给澳大利亚带来重大经济利益,诸如大规模增加就业、带动商业投资、极大地提高研发能力等;3、鼓励措施不会导致对竞争性项目的不公平优势;4、如果没有资金补助,投资项目难以为续;5、符合国际规则,包括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局将就政府审批的手续向投资者提供建议和信息,推动项目尽快获得批准。要申请此项服务,外资项目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投资资本超过5000万澳元;2、投资项目被要求呈送政府审批;3、投资项目具备商业价值。对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项目,投资局将提供如下服务:1、帮助甄别政府的审批手续,并确定审批的时间进度表;2、协调联邦和州政府机构,使投资项目的审批尽可能地同步进行;3、帮助投资者充分利用澳外资政策。

对于在澳大利亚建立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的跨国公司,澳联邦政府提供移民和税收优惠政策。在移民政策方面,外国公司可与澳洲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签署“移民协议”。 澳洲移民部将根据协议向公司的主要派驻人员颁发长期居留商务签证。有关人员将被免除许多移民审批要求。投资局将向外国公司免费提供协助。在税收政策方面,外国公司拥有或租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可以免除销售税,免税期为2年。外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的费用可从税收中抵扣,抵扣期为获得第一笔收入的前后各12个月。是否给予外国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由澳洲国库部决定。

对于需要进行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的重大外资项目,澳洲投资局协助提供资助。资助的最大金额为5万澳元。联邦政府提供的资助金额取决于项目承诺的投资金额和州政府提供的扶持水平。在5万澳元的限额内,联邦政府提供与州政府等额的配套资金。如果申请者能够证明实物投入是可行性研究所必需的,则该投入的20%金额可获得资助。申请资助的外资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1、投资超过1000万澳元;2、申请者对可行性研究的投入不能少于澳洲联邦与州政府的资助额;3、申请者必须证明可行性研究将用于论证项目的商业生命力。一旦项目论证可行,资金将保证到位。并且,投资项目已原则上获得州政府的扶持。没有政府的资助,可行性研究不太可能开展;4、投资项目没有获得澳洲政府其它形式的资助;5、可行性研究尚未开始进行;6、申请者须与政府签订保证投资到位的协议。申请有关资助,外国公司应先向州政府提出申请,后者作出评估后转交联邦政府。符合资质的公司将与澳洲政府签署协议,同意成立并参与“可行性研究指导委员会”;同意提供研究的进度报告和开支证明;同意对政府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并允许其查阅研究记录;同意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完成研究。可行性研究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与外国公司代表组成,负责确定研究的方向、框架、进度,评估研究的效率并保存会议纪要。

(3)澳洲的税收政策

A 所得税

澳大利亚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4%。公司员工的工资调节税率为:6000澳元以下的0%,6000至20000澳元的17%,20000至50000澳元的30%,50000至60000澳元的42%,60000澳元以上的47%。

B 工资税额

工资税额为州政府征收的税金,按照工资基数由公司缴纳,而不从员工工资中扣缴。各州政府收取的税率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州 免交额 免交额以上税率 新州 600000 6.4% 维州 515000 5.75% 南澳 456000 6% 昆士兰州 850000 4.9% 塔斯马尼亚省 600000 6.6% 首都领地 800000 6.85% 北领地 600000 6.6% 西澳 675000 675000至2700000:3.65%; 2700000至4500000:3.65%; 4500000至5625000:5.56%;
C 边际福利税

边际福利税按照应纳税额计提。公司为职工提供用车及公司支付费用让职工参加对外的宴请,均为缴纳边际福利税的范畴。消费金额与1.91417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到边际福利税额。2000年7月1日后,上述公式改为消费金额与2.1292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出边际福利税金额。

D 养老金

养老金为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金。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按员工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如果个人希望再付5%的养老金,则公司还要为其配套增缴2.5%;如果个人希望额外付2.5%的养老金,则公司要为其配套增缴1.25%。2002至2003年,养老金税率可能提升为9%。除此之外,公司还要缴纳基金管理费1.5%。

E 休假准备金

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要计提员工的休假准备金,比率为职工工资的1.5%。该项准备金在员工休假时,将支付给个人使用。

F 医疗保险

澳大利亚政府为国民安排有社会公共医疗保险,该保险费按工资的1.5%扣缴给国家。国民享受该保险项下的所有医疗福利待遇。

(4)澳洲的关税种类

进口税

澳大利亚进口关税税率列于海关关税法中,联邦政府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对税率进行修改。进口关税税率表可登陆澳海关网站查阅,网址是:www.customs.gov.au。进口关税税率有以下种类:

A 特别税率:

不同类别的国家和地区,享有不同的特别税率,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列在关税税率表的表1中。特别税率主要适用于

Ø南太平洋论坛各岛国(简称FI),关税低于一般税率;

Ø最不发达国家(简称LDC)和东帝汶(ETIM), 零关税;

Ø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简称:DC、DCS和DCT),关税低于一般税率,但高于FI关税。

此外,根据双边贸易协定的规定,对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原产的大多数商品免税, 对加拿大原产的某些货物也给予优惠。税率根据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新加坡原产的货物给予免税待遇。

B 一般税率:

一般税率适用于所有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关税税率表中未给予特殊优惠但属于特别税率项下的进口。

C 商品关税减让制度:

该制度允许某些商品进口实行减让关税,但这些商品都是澳大利亚国内没有同类产业、对其国内产业没有竞争的、或对其工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商品。

D 手工艺品优惠:

某些特定的手工艺品的进口可以免征关税。但必须经澳海关认定这些产品是属于澳大利亚法律定义的手工艺品。

出口税

出口煤和铀要交出口税,其他产品没有出口税。

出口退税

进口产品复出口,可以要求退进口关税和消费税。出口新的尚未使用的进口产品、或制成品中含有进口产品成分、或用于加工的进口产品均可以退税。制成品中间接含有进口产品成分(如:油)则不可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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