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由新南威尔士州提名办理澳大利亚商业投资类188A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新南威尔士州的政府提名要求以及澳大利亚内政部的签证要求。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在审核州政府提名的申请时,会同时根据澳洲内政部的签证要求进行评估。
No.1 澳洲内政部的188A签证最低要求
- 打分要求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商业革新及投资类签证打分系统,申请人必须满足至少65分的要求。
- 符合条件的股权申请递交前的4个财政年度中有至少2个财政年度,申请人须在年度营业额至少50万澳币的主营生意中持有符合要求的股权(主营生意最多2个,股权至少30%)。
- 净资产要求申请人(或申请人与配偶相加)的生意和个人净资产至少达到80万澳币。
- 该净资产:– 可以用于在澳大利亚建立或运营生意,并且为合法所得;- 能够在188A签证获批后的两年内转移到澳大利亚。
- 生意类别要求申请人没有从事过50%以上的时间是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或手工艺服务的生意。
- 经商承诺– 申请人必须对以下事项作出真实的承诺:- 在澳大利亚建立或参与符合条件的生意;- 保持大量的股权以及对生意的直接、持续的管理。
- 可接受的生意或投资项目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参与不被澳大利亚接受的经商或投资活动的历史。
*请注意:上述提及的签证申请基本要求仅为概括信息。申请人必须参阅澳大利亚内政部官网了解具体的签证申请要求。
No.2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提名的特定要求
- 年龄:申请人在获邀提交州政府提名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 生意营业额:– 如果申请人计划移民到悉尼在递交申请前的4个财政年度中有至少2个财政年度,申请人在年营业额至少100澳币的主营生意中持有符合要求的股权(主营生意最多2个)。
– 如果申请人计划移民到新南威尔士州的偏远地区在递交申请前的4个财政年度中有至少2个财政年度,申请人在年营业额至少50万澳币的主营生意中持有符合要求的股权(主营生意最多2个)。(这与澳洲内政部的签证要求一致) - 个人及生意净资产:– 如果申请人计划在悉尼运营生意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其配偶一起)须持有至少130万澳币的个人和商业净资产。
– 如果申请人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偏远地区运营生意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与其配偶一起)须持有至少80万澳币的个人和商业净资产。(这与澳洲内政部的签证要求一致) - 成功的经商生涯: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完整的针对其经商历史和职责的个人简历,以展示成功的经商生涯。
- 计划的商业活动概述:申请人必须对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建立的生意进行描述。生意概况应包含充足的信息,让州政府了解申请人打算建立的生意是什么,包括申请人之所以选择新南威尔士州建立生意的具体原因,以及会提供怎样的产品或服务。
- 生意投资:– 如果主申请人计划在悉尼运营生意申请人的经商承诺必须包含至少50万澳币的生意投资。
– 如果主申请人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偏远地区运营生意申请人的经商承诺必须包含至少30万澳币的生意投资。
生意投资必须是物业、工厂和机器、库存或者外购商誉。这项定义同时适用于在悉尼市和新南威尔士州的偏远地区建立的生意。 - 资金的可用性:申请人须准备资金用以支付安家费和至少一年的生活费,并且需要证明该资金的可用性。
No.3 特别说明
- 188A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主营生意的年营业额以及相应的股权要求,即:- 如果生意年营业额低于40万澳元,申请人必须持有该生意至少51%的股权;- 如果生意年营业额等于或者超过40万澳元,申请人必须持有该生意至少30%的股权;- 如果是上市公司,申请人必须持有至少10%的股权。
- 新南威尔士州偏远地区的定义:– 悉尼及周边郊区邮编为1000-1920、2000-2249、2555-2574、2740-2786 – 新南威尔士州的偏远地区,除以上邮编之外的地区 – 如果有的邮编覆盖了多个州或领地,则申请人必须意图在新南威尔士州境内居住并经营生意。
- 如果申请人曾被澳洲内政部拒签过或取消过商业类别的签证,新南威尔士州可能不会为该申请人的临时或永居签证提供担保,除非该申请人能够显示减轻情节以供州政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