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澳洲103排队类父母移民签证漫长的审理周期,为了可以尽快让父母与子女团聚,近来有不少之前申请103签证的客户前来麦尔肯咨询想要转173/143等付费类父母签证,包括如果父母单方撤销103签证是否可行以及转173/143签证申请需要递交什么材料等相关问题。
因此,我们邮件了澳洲移民局的父母签证审理中心,
得到的答复如下:
- 撤销原103签证申请,需重新递交英文表格47PA以及表格40,并在表格47PA的撤销一栏里里注明撤销103签证;
- 撤销原103签证申请,需支付新的签证类别(173/143)签证申请费;之前支付的103签证申请费不可退还;
- 撤销原103签证申请,递交新的173/143签证申请,相关的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如公证材料等)则无需重复递交,然而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有变,如婚姻状况更变或原递交材料到期等,需提供新的材料;
- 撤销原103签证申请,递交新的173/143签证申请,签证官会针对你之前递交103签证的时间斟酌考虑,给予优先审批;
此外,移民局也表示如果父母两人同时递交103签证申请,仅是一方想要撤销103签证申请然后递交新的173/143签证也是可行的,这将丝毫不会影响另一方的103签证申请。
因此,希望以上的信息对目前想要撤销103签证递交173/143付费类签证的申请者会有些实用性的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欢迎来电咨询麦尔肯家庭移民部,我们将为您做更详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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