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恭喜G先生夫妇的155居民返程签证于2016年4月20日顺利获批!
重要时间点:
2011年5月:获得143永居签证
2016年5月:143签证到期(只在澳洲境内住了1个月)
2016年4月18日:递交155居民返程签证申请
2016年4月20日:155居民返程签证获批
在麦尔肯家庭移民部顾问的帮助下,G先生与Z女士于2011年5月获批了143付费类父母移民永居签证,一转眼5年过去了,G先生夫妇的签证也于2016年5月到期。两人都没能满足5年住满2年的基本要求,但是也不愿意放弃当时支付了$68,660贡献金而获得的澳大利亚永居身份。这时G先生的女儿再次联系麦尔肯顾问,看是否能够保留住G先生和Z女士的永居身份。
经过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发现G先生在过去5年中,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时间仅有20多天,而Z女士在澳大利亚也仅居住了3个月左右。根据155居民返程签证的申请规定,如果申请人在过去5年内,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未满2年,想要获批155签证则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与澳大利亚之间有商业、文化、工作以及个人方面的密切联系并有益于澳大利亚,或者申请人必须是持有155签证者 (或已经申请155签证正在等待审批) 的伴侣或随行家人。
G先生与Z女士本身在中国有工作,并且在澳大利亚没有购买任何房产与车,开设了联名账户但是没有申请银行卡,没有银行交易记录。从商业、工作、文化与个人方面,与澳大利亚有密切联系的证据基非常有限。
为确保G先生夫妇155签证的万无一失,在G先生的女儿4月初联系麦尔肯后,我们迅速收集资料递交申请,以防万一,保证G先生夫妇还有充足时间入境澳大利亚。另一方面,我们从多个方面递交了G先生夫妇与澳大利亚的直接与间接的关联材料,并精心准备了个人陈述,真诚的说明了由于家人的原因在过去5年里G先生夫妇只能长期居住在中国。
2016年4月20日,G先生夫妇的155居民返程签证顺利获批!
【专家点评】 对于过去5年内没有住满2年的申请人来说,要成功申请155签证,递交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的紧密联系,证据非常匮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如何提供让签证官信服的个人陈述,这些都需要经验丰富的移民顾问的指导与帮助。相信每个申请人的永居身份都来之不易,在申请155签证时就更要慎重仔细。 澳大利亚麦尔肯移民留学与投资咨询公司版权所有
2016年6月